12月7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中未勤勉尽责,一创投行拟被罚没合计1698.11万元,两名保荐代表人各被罚款150万元。
此次处罚源于一创投行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三项主要违规: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从2025年10月29日证监会决定立案,到12月5日下达处罚告知书,整个调查过程仅历时一个多月。
01 事件脉络
此次处罚事件的核心,是第一创业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一创投行在六年前承销保荐的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
今年10月31日,一创投行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两天前的10月29日,证监会已决定对一创投行立案调查。
调查迅速展开,仅一个多月后的12月5日,江苏证监局便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一速度被市场形容为 “闪电战”式监管。
02 违规详情与处罚
根据告知书内容,一创投行的违规行为具体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二是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三是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江苏证监局认为,一创投行作为保荐人,其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事实,监管机构拟作出“没一罚三”的处罚:对一创投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并处以1273.58万元罚款。
两名保荐代表人宋垚、范本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各自面临150万元的罚款。若将机构与个人的罚没金额累加,总额已接近2000万元。
03 项目背景与连锁反应
一创投行此次受罚背后,是鸿达兴业这颗“巨雷”的引爆。
鸿达兴业已于2024年3月因触发“面值退市”情形退市。其问题在2025年6月被江苏证监局全面揭开: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高达16.91亿元,2020年至2023年期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高达40.78亿元。
该公司因此被罚5780万元,实控人周奕丰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鸿达兴业集团已陷入严重困境。其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被法院裁定破产,旗下另一企业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广州圆大厦的重整投资权益多次流拍。
04 监管信号与行业影响
在第一创业发布公告的前一天,12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八次会员大会上强调,中介机构要切实扛起“看门人”责任。
一创投行的案例并非孤立。近年来,“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已成为券商投行罚单中的高频情形。包括华西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中信建投等多家券商因此受到处罚。
监管信号明确:无论时隔多久,无论标的企业是否退市,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绝不能是走过场。
对正处于上升期的一创投行而言,这次处罚影响显著。2025年三季报显示,第一创业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1.97亿元,同比增长15.13%。目前一创投行仍有2单北交所IPO在审项目。
05 公司回应与未来展望
面对监管处罚,第一创业反应迅速。公司表示已督促一创投行切实以案为鉴,诚恳接受处罚,并将深刻反思、整改到位。
公司承诺将进一步强化执业质量管控,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投行执业质量。
第一创业在公告中强调,目前公司和一创投行的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及一创投行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违法行为也未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今年6月,鸿达兴业因财务造假和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重罚5780万元。如今,为其可转债项目提供保荐服务的一创投行也收到了近1700万元的罚单。
监管的追溯期远比市场想象的更长——六年前的旧案、已退市的企业,都未能成为中介机构免责的理由。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化,持续督导不再是可以敷衍了事的“走过场”,而是需要中介机构投入专业能力履行实质核查的关键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