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观察

惠伦晶体“资金占用-造假掩盖”领千万罚单,12月11日起“戴帽”ST

2025年12月9日晚间,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确认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历时八个月的调查,揭开了该公司从2020年至2022年间,一条“资金占用—造假掩盖—持续违规”的完整违法链条。

根据监管决定,公司股票将于12月10日停牌一天,12月11日复牌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惠伦”。

01 调查与处罚

监管调查始于2025年4月,当时公司及实控人赵积清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经过调查,广东证监局查明了三项核心违法事实。监管综合考量了当事人配合调查、占用资金已归还、主动供述未掌握事实等情节后,依据《证券法》作出处罚决定。

具体处罚包括:对惠伦晶体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00万元;对实控人赵积清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对其他四名时任高管分别处以6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达1140万元。

02 资金占用的真相

违法行为的起点可追溯至2020年。惠伦晶体以采购设备材料、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东莞、苏州等地的7家公司支付款项,资金最终通过层层划转,流入了控股股东新疆惠伦及实控人赵积清的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

经核查,2020年这笔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达2833万元,期末余额2663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12%。

根据证券法及信息披露准则,此类重大关联方资金往来必须在年报中披露,但惠伦晶体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对此只字未提,构成重大遗漏。

03 为掩盖而进行的系统性造假

为掩盖上述资金占用痕迹,惠伦晶体在2021年至2022年实施了系统性财务造假。

一方面,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款项后,在账面虚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再通过结转成本和摊销费用的方式虚增成本费用,两年分别虚增863.9万元和2395.5万元,相应虚减了当期利润总额。

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签订虚假订单、虚构发货单据、对未提货产品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收。2021年虚增营收2549万元,2022年虚增幅度扩大至623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比例从3.89%飙升至15.79%。

监管核算显示,2021年公司虚增利润总额844.6万元,占披露利润的6.13%;2022年则形成虚减利润140.9万元的反差,占比0.91%。

04 戴上ST的帽子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监管明确指出,公司虽存在多项违规,但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仅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安排,公司股票自12月10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将于12月11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将由“惠伦晶体”变更为“ST惠伦”。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创业板公司,其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保持20%的标准,区别于主板ST股5%的限制。

05 困境中的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惠伦晶体成立于2002年6月,于2015年5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是一家专注于石英晶体元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然而,近年来公司业绩持续承压。财务数据显示,公司已连续多年亏损,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

2025年业绩仍未改善,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收4.22亿元,归母净亏损7611.94万元,销售净利率为-18.03%。

在业绩持续承压的背景下,实控人赵积清曾于2023年两度筹划公司控制权转让,均未成功,2024年8月筹划的5%股份转让至今仍未完成过户。

此次处罚及“戴帽”事件,无疑给这家本就身处困境的企业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


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3月,关联方已归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

监管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明确,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最终处罚结果将以广东证监局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12月9日收盘,惠伦晶体股价报11.33元/股,上涨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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