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观察

江苏科技大学通报“首席科学家”学术不端,已解聘并报案

一份光鲜简历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惊人的谎言。

江苏科技大学一名曾被冠以“首席科学家”头衔的博士生导师郭某,因涉嫌严重学术不端被推上风口浪尖。该校官方微博11月18日发布通报,认定郭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已解除与他的聘用协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起事件源于网络平台传播的关于郭某学术造假的消息。根据江苏科技大学的通报,学校于2025年9月收到对郭某的举报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1 简历多处造假

郭某的公开简历堪称“华丽”,但经媒体查证,多处内容与事实不符

他声称自己是“1994年陕西省高考状元”,但实际当年的理科状元是西安中学的楚怀湘,考入的是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

他还宣称“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16)、二等奖(2013)”,但获奖名单中的同名者实为其他单位人员,与郭某研究方向毫无关联。

更为离谱的是,他标榜自己是“德国洪堡青年学者”,而德国洪堡基金会实际上只授予“洪堡学者”称号,并无“青年学者”之分。

02 查无此文的“学术成就”

在学术成果方面,郭某声称“发表SCI论文170余篇”,并提出“孪晶界密度与强度非线性关联”理论,相关成果发表在《自然材料》上。

然而,记者在该期刊2006年-2023年期间以“纳米孪晶”为关键词检索,未能找到任何作者姓郭的论文

其公开简历中提到的“被国际同行称为‘郭氏模型’”的说法,也无从考证。

03 学校承认审核失职

江苏科技大学在通报中承认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存在审核不严的问题

校方表示:“学校深刻认识到在郭某引进过程中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将严肃问责,同时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这起事件暴露了高校人才引进机制的漏洞。一些高校为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抢到“重大人才”,甘愿降低审核标准,为造假者大开方便之门。

04 法律后果可能严重

如果郭某学术造假、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等问题属实,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表示,单纯的学术造假一般不直接入刑,除非伴随伪造公文、印章等行为,就会触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而如果存在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的行为,金额较大可能构成贪污罪。如果存在挪用科研经费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等情形,则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高校人才引进机制的漏洞让这位“首席科学家”得以蒙混过关。

江苏科技大学表示将“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此事件对全国高校的人才引进工作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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