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观察

伪造公文瞄准金融市场:深圳辟谣“318号函”背后的警示

一纸落款为“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编号清晰的“红头文件”,在网络上悄然流传,声称要对“涉嫌非法的金融业务”进行查处,引发部分公众的疑虑与咨询。然而,这份看似正式的文件,从名称上就露出了马脚。2025年12月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金融”发布严正声明,揭穿了这份名为《关于停止涉嫌非法的金融业务告知函》(深金管函〔2025〕318号)的文件的真面目:系伪造。目前,该局已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

这起事件并非简单的网络谣言,而是一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严重违法行为。声明明确指出,伪造者的一个关键破绽在于机构名称: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的正确全称即为“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而伪造文件的抬头及落款印章却错误地使用了“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这一字之差的细节,成为了官方迅速甄别并定性其为伪造的关键证据。该机构由原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2月更名成立,其规范名称已变更多时,伪造者显然未能“与时俱进”,留下了硬伤。

尽管声明中未具体描述伪造文件的内容细节,但其标题《关于停止涉嫌非法的金融业务告知函》已透露出明确指向性。此类伪造公文通常不会是无的放矢,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多重潜在动机。一种可能是,不法分子试图通过制造监管恐慌,扰乱特定金融机构或市场的正常秩序,以便在混乱中牟利,或对相关机构进行恶意打击。另一种常见的情形是,伪造公文被用作“钓鱼”工具,以所谓的“监管告知”为名,诱骗金融消费者或企业联系虚假的“执法部门”,进而实施诈骗、窃取敏感信息或勒索钱财。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声明中特意提醒公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传播非官方来源的文件信息,以防上当受骗”,正是对此类风险的直接警告。

此次事件暴露出,在国家机关公信力被不法分子视为行骗工具的背景下,金融领域因其专业性和敏感性,更容易成为此类犯罪的目标。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行为,不仅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更可能引发市场不必要的波动,损害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因此,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采取的行动迅速且严厉,不仅公开辟谣,更是果断选择“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展现了监管部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法律尊严的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冒用官方或知名机构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似有增多之势。就在深圳此次辟谣的同一天,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也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冒用其名义发送催收短信,并提醒公众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这些案件接连发生,共同勾勒出一个值得警惕的趋势:不法分子的手段正从简单的口头谣言,升级为伪造具有高度形式欺骗性的官方文件、信息,利用公众对权威机构的信任实施犯罪。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的此次辟谣和报警,是一次及时的危机应对和普法教育。它向公众明确传递出两条核心信息:第一,识别官方信息务必认准唯一的、规范的发布渠道,对名称、格式等细节保持警惕;第二,任何涉嫌伪造公文的行为都是严重的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声明中甚至鼓励公众,“若发现相关主体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可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这有助于构建社会协同治理的防线。

面对真伪难辨的信息时,最可靠的盾牌是审慎与核实。对于广大金融参与者和普通公众而言,在接收到任何以监管、执法、催收等名义发出的正式文件或通知时,都应首先通过该机构的官方网站、公布的联系电话或认可的官方新媒体账号等渠道进行交叉验证,切勿仅凭一份孤立文件就贸然采取行动或进行传播。维护清朗的金融环境和稳固的社会信任,需要监管部门的铁腕执法,同样离不开每一位社会成员对信息来源的审慎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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