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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厅官褚中志刑满当天再被捕 漏罪调查彰显反腐“零容忍”

2025年10月16日,云南省监委通报了一条引人关注的消息:曾因受贿罪被判刑12年的大理州委原常委、大理市委原书记褚中志,因涉嫌“重大职务犯罪漏罪”再度接受监察调查。此时,距其2015年入狱已过去十年。此案并非个例,近年来多名已服刑官员因漏罪被追查,折射出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的坚定姿态。

一、褚中志案回顾:从国土局长到阶下囚

褚中志的职业生涯长期深耕云南国土资源系统,曾任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后历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大理市委书记等要职。2015年1月,其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同年11月因受贿罪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4年间,褚中志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审批、指标调整等领域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340余万元、美元1万元及干股5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但因案发后退缴赃款、认罪悔罪,依法从轻处罚。

二、“漏罪”调查:为何十年后再度被查?

2025年10月,褚中志因“涉嫌重大职务犯罪漏罪”被立案。所谓“漏罪”,是指司法机关在判决生效后,发现罪犯在判决前尚有其他未被追究的犯罪行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254条,监察机关可补充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补充起诉。

  • 漏罪范围:可能涉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
  • 法律后果:若漏罪查实,将与前罪数罪并罚,褚中志可能面临刑期延长。类似案例中,西安市长安区王莽街道原党工委书记任浪在刑满释放当日即因漏罪被逮捕。

三、漏罪追查常态化:反腐无死角

褚中志案是近年来“漏罪”追查趋势的缩影。类似案例频现:

  • 许雷:云南城投原董事长,2019年投案后,2024年再因漏罪被查;
  • 王永平:湖北石首市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因受贿获刑5年,出狱10个月后再度被立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指出,漏罪现象与官员反侦查能力强、犯罪手段隐蔽等特点有关,而技术进步与执法力度加大使陈年旧案得以突破。广东省金唐律师事务所王学堂强调,此举体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司法原则。

四、深意与启示:从“漏罪”看反腐战略

  1. 零容忍态势:对已判刑官员追查漏罪,表明反腐败不存在“既往不咎”的灰色地带。
  2. 技术赋能:大数据、线索核查等手段提升了对历史案件的挖掘能力。
  3. 制度完善:监察体制改革强化了对职务犯罪的全链条监管,补充起诉机制堵塞了司法漏洞。

褚中志的第二次被查,再次验证了“反腐永远在路上”的深刻内涵。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对隐蔽犯罪、历史罪行的清理将持续推进,成为巩固执政根基、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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