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托育服务法草案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这部共8章76条的专门法律草案,标志着我国在通过法治手段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
草案的核心目的是为“三周岁以下最柔弱的婴幼儿群体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其内容体系全面,涵盖了总则、托育机构、托育人员、服务提供、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强化从业人员准入与行为红线
为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草案对托育人员设立了明确的行为禁令和严格的准入审查机制。草案明确规定,禁止托育人员在工作中实施任何侵害婴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同时,为从源头防范风险,草案要求托育机构必须依法对托育人员进行入职前查询和每年定期查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有暴力伤害、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机构不得录用或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此外,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现婴幼儿身心受到或疑似受到侵害时,负有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的强制义务。
明确政府责任与普惠导向
草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发展托育服务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将托育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资源的规划与配置将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旨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的供给,并推动将其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在支持措施上,草案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建立针对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补贴制度。对于有条件的地方,草案更是明确提出应当建立普惠托育服务的补贴制度,并可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其发展。
业内普遍认为,制定托育服务法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关键举措。通过规范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普惠供给,法律旨在切实降低家庭的养育成本和时间成本,从而对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