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蓝天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依据相关规定,蓝天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双开”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蓝天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其丧失党性原则,在党内搞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同时,蓝天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
通报指出,蓝天立目无法纪,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蓝天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同时,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资料显示,蓝天立生于1962年,长期在广西工作,曾任自治区科技厅厅长、河池市委书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等职,2018年任自治区政协主席,2021年1月当选自治区政府主席。2025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5月29日决定,接受其辞去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
蓝天立案的查处,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立场,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