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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耒阳小学校长性侵5名学生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2025年12月2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南耒阳小学校长性侵学生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徐某华的上诉,维持死刑原判。这一终审裁定标志着这起侵害未成年学生的严重犯罪案件司法程序终结。

裁定书显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附带民事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01 罪恶行径

案发时间集中在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5月期间。徐某华原为退休教师,2021年7月被返聘至某乡村小学,担任校长、六年级班主任兼语文教师。

利用职务便利,以背书、惩罚等为由,将5名女学生带至学校三楼六年级教室隔壁房间,多次实施猥亵、强奸。事发时,5名受害女生均不满14岁,且均为留守儿童。

案件细节显示,徐某华的犯罪行为具有预谋性和隐蔽性。教学楼第三层只有六年级教室和他掌管钥匙的小房间,他常利用早读课或语文课的时间作案,此时很少有人会到三楼。

02 案发与侦办

案件曝光源于一名13岁女生向母亲的求助。2023年5月19日,女生张妍放学回家后放声大哭,告诉母亲秦芳“老师万常华抱了她”。

秦芳起初不敢相信,带着女儿到学校询问其他女生,结果发现班里有多名女生遭徐某华不同程度侵犯。秦芳用手机录下女孩们的讲述后,当天在教师办公室与徐某华当面对质,随后徐某华被警方带走调查。

调查还发现,该校上一届六年级同样有两名女生遭徐某华侵犯。受害者之一的丁慧回忆,六年级下学期,万常华以讲题名义把她叫到房间,突然抱住她并实施性侵。

03 司法进程

2023年12月1日,衡阳市检察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对徐某华提起公诉。2024年1月12日,案件一审开庭。

2024年5月28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徐某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决定合并执行死刑。

徐某华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声称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

2025年3月20日,该案二审在衡山县人民法院开庭。据受害人家属描述,徐某华出庭时戴着厚帽子,脸色发黄,且拒不认罪,表现顽固。

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5名受害人家属当时均表示,希望法院维持一审死刑原判。

04 终审与影响

经过近九个月的审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3日作出终审裁定。法院审查后认定徐某华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发后,当地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纪委已介入调查,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涉案村小在当年暑假被撤并。作为整改措施的一部分,当地教育局出台规定,要求所有学校监控由重点部位覆盖改为全覆盖

受害学生家属得知二审结果后表示,这是他们期望的判决。一名受害女生曾告诉记者,自己遭遇侵犯后,日常的生活和学习都受到了很大影响。

05 案件反思

这起案件暴露了乡村教育环境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案发学校位于湖南南部山区村庄,大多数孩子父母外出务工,由祖辈照顾。

徐某华作为校长,在村民中曾享有较高声誉,2019年7月还入选全市高级人才名单。他平时以“严师”形象出现,会因学生背不出课文而用棍子打手心,这种严厉反而赢得了家长的信任。

教学楼的孤立环境和嫌疑人的权威地位,使犯罪行为得以长期隐匿。受害女生因恐惧而不敢声张,直至一位母亲勇敢追问,真相才浮出水面。

这起案件的终审判决,向社会传递了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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