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观察

私募基金经理外泄账户密码及投资决策,上海证监局开出20万元罚单

2025年12月9日,上海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对一位龚姓前私募基金经理泄露未公开信息的行为,处以责令改正、警告及二十万元罚款

经查明,龚某某在担任某私募公司旗下5只基金的投资经理期间,向赵某泄露了投资决策等核心未公开信息,泄露方式包括当面告知、微信沟通,甚至直接提供了相关基金证券账户的账号与密码。

01 案件详情:多渠道泄露核心信息

处罚决定书显示,龚某某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其担任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经理期间。

作为5只私募基金的投资经理,龚某某负责这些基金的投资决策工作,知悉所有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

龚某某通过多种渠道向赵某泄露信息,包括当面告知、微信沟通以及提供相关私募基金产品证券账户的账号密码。

监管部门的调查获得了充分证据支持,包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微信聊天记录、证券账户交易流水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

02 处罚依据:违反私募行业核心规定

上海证监局指出,龚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上述法规明确要求私募基金从业人员“不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龚某某的行为构成《私募条例》第五十五条所述的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综合考虑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后,作出处罚决定。

03 行业现状:信息泄露已成高发问题

私募基金经理已成为信息泄露的高发群体。今年7月14日,上海证监局曾同时对三位私募投资经理的信息泄露行为开具罚单,每人被罚款50万元。

这三位投资经理——陈某、徐某和张某帆——均因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而受到处罚。

信息泄露之外,私募内部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2024年9月,时任海雅金控法定代表人涂尔帆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趋同成交金额超21亿元,被没收违法所得3325.84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合计罚没6651.69万元,同时被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04 风控挑战:违规主体正从投研岗扩散

随着资管行业数字化程度加深,信息泄露与违规交易的主体正从基金经理等核心投研岗,向可接触核心数据的IT、风控、运营岗扩散

这些岗位因掌握系统权限,其违规行为往往涉及金额更大、隐蔽性更强。

2025年11月,浙江证监局披露的一则罚单显示,一名私募关联企业的IT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未公开交易信息,通过他人证券账户实施趋同交易,获利近9000万元,被罚没合计1.77亿元,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部分私募机构为方便管理异地办公员工或对核心人员进行保密,会设立关联的科技公司。但这类“编外”技术人员往往合规意识参差不齐,若缺乏严格的信息隔离制度,容易成为风险点。

05 链条延伸:关联方成信息外泄中介

私募及关联机构中的非投研岗人员,可能成为未公开信息泄露的“中介枢纽”

他们不直接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但基于岗位职能合法接触到私募产品的持仓、交易记录、投资策略等未公开核心信息。

2024年,广西证监局处罚决定书披露,国泰君安证券某营业部前总经理周靖杰利用职务权限,将包括知名百亿私募聚鸣投资在内的17只私募产品交易持仓信息,多次提供给他人。

信息接收者利用这些未公开信息,操作个人账户并决策另一家小型私募基金产品的交易。

06 监管升级:对内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今年4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因出借产品账户的违规行为,取消了青岛裕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该公司将旗下7只私募基金的期货和股票账户出借给非公司员工操作,合计操作金额超过4000万元。中基协指出,出借产品账户严重背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义义务。

业内人士指出,私募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明确划分核心信息的知悉范围,通过物理隔离、网络权限控制、系统日志监控等技术手段,确保“最小授权原则”落到实处。

对于关联方人员的访问请求,应实施更高级别的审批与监控。

针对科技人员占比高的私募机构,专家建议建立严格的资讯隔离机制,明确技术人员职责限于系统开发与运维,不得访问具体交易标的核心投研资讯,并在关键环节嵌入强制风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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